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决策部署,着力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这项民心工程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实施,切实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按照《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快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通知》(桂建发〔2022〕1号)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北海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李 莉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孙环志 副市长
成 员:严廷宇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曾 玲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周柯伊 市财政局局长
董林军 市民政局局长
蔡 敏 市司法局局长
梁 田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陈敬恩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沈祖亮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吴海燕 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陈文初 海城区代区长
郭彦江 银海区区长
莫华福 铁山港区区长
韦成文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陈敬恩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曾伟先担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担任。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贯彻落实自治区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决策部署,温州电梯,统筹推进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研究制定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重大政策措施;研究审议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各成员单位加强协同配合,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部署要求,按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职责分工,统筹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各项具体工作;组织开展技术指导和督促检查,协调解决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分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统筹协调,会同各相关部门做好政策制定和实施指导,协同做好财政补助资金审核和拨付。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服务收费指导。
市财政局:负责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助资金的审核和拨付。
市民政局:负责加装电梯的社区协商指导。
市司法局:负责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司法实践方面的指导。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城区自然资源局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规划审批管理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市行政审批局:负责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指导县区设立加装电梯“一站式”业务受理窗口,简化审批流程。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审核及支付。
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铁山港区政府:负责本辖区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具体组织实施,建立由辖区主要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和街道、社区共同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合力推进实施,负责设立加装电梯“一站式”业务受理窗口,受理加装电梯申请、条件审查、规划审批(条件核实)、施工告知(许可)、消防验收备案、竣工验收告知(备案)及财政补助申请初审等工作,负责施工现场安全和施工质量监督,负责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政策宣传、动员指导及矛盾协调等工作。
三、工作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