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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湖州市“南太湖精英计划”产业园
2022/11/26

资格后审湖州市“南太湖精英计划产业园二期电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本招标项目州市“南太湖精英计划产业园二期电梯采购项目,经湖州市南浔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以浔发改投资【2020】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湖州南浔经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投资额约50958万元,本次招标项目550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浙江湖州南浔经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NJSG(H)2022-209。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规模:25台电梯,包12台货梯、13台客梯,具体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及技术规范

2.2安装地点“南太湖精英计划”产业园二期,位于南浔大道西侧,南邻适园西路,北临长湖申航道,具体以招标人指令为准

2.3招标范围:包括电梯制作、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开通、质保等

2.4供货安装调试期:70日历天(接到排产通知后20日历天内全部货物送达工地,自招标人发出开工令起5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2.5质 保 期:不少于2年

2.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3.投标资格要求

3.1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且具有有效、合法营业执照的企业,且必须是本项目投标品牌电梯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经销商【其授权的经销商必须具有投标品牌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只接受一个品牌)】

3.1.1投标品牌电梯制造商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式客梯C级及以上、杂物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旧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杂物电梯(注:其中许可证书中许可参数详见投标产品电梯型式试验报告)(新证)

3.2本项目安装维保单位必须为投标品牌电梯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电梯安装维保单位【其授权的电梯安装维保单位必须具有投标品牌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且应具有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改造)(乘客电梯维修C级及以上、杂物电梯维修C级及以上)资质(旧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安装、修理),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自杂物电梯(注:其中许可证书中许可参数详见投标产品电梯型式试验报告)(新证)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必须为“投标品牌电梯的制造商或者经销商”与安装维保单位的联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必须以本项目投标电梯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经销商为牵头人,并出具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中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4.2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4.3投标人自2019年12月16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